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中心编制了《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中心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中心综合科(具体地址:宿州市顺河路26号)。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中心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中心编制的《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中心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中心综合科(办公地址:顺河路26号)。 
    ●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中心具体网址:http://www.lfrdys.com/public/column/2655681?type=4&action=list
。本中心当面受理点:本中心综合科;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3054113。 
    本中心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业务大厅公开栏、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中心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获取。本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中心综合科;办公地址:顺河路26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3054113;传真号码:0557-3054103;电子邮件:
szgjjzx@126.com ;邮政编码:2340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中心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lfrdys.com/public/column/2655681?type=5&activeId=555)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中心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中心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中心掌握的政府信息,本中心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中心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中心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中心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7-3054880,地址:宿州市胜利路与磬云路交叉口,邮编:234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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