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宿州市政府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了《宿州市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信息公开网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宿州市水利局办公室(具体地址: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 )。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市水利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宿州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宿州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网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宿州市水利局办公室(具体地址: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水利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宿州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网具体网址:http://www.lfrdys.com/public/column/2655605?type=4&action=list;本机关受理点:宿州市水利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3024466。
市水利局还将采用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市水利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水利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水利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市水利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水利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3024466;传真号码:0557-3021238;电子邮件:szslb@163.com;邮政编码:2340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市水利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宿州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宿州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lfrdys.com/Application form.doc)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水利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市水利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市水利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市水利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市水利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水利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水利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市水利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水利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水利局监察室投诉。监督电话:0557—3027932,地址: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 邮编:234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