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7378694/201610-63415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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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文日期: | 2016-10-14 |
发布机构: | 市二中 | 生成日期: | 2016-10-14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2016年宿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 ||
文号: | 关键词: |
市直学校务必于2016年3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到宿州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报送作品与相关材料的目录如下:
(1)推荐参评作品与电子文档材料
包括:参评作品光盘(一式两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6年宿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电脑艺术设计、网页设计等作品项目名称,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四级文件夹内含:参赛作品、源文件(要求提交的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作者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照片文件名为作者的姓名)等,并确保能够运行。
(2)文字材料(各一份)
①县区、市直学校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
②有作者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
③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
④“评选项目”、“创客项目”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表4)。
注:以上各项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附表1和附表4放在根目录下,附表2和附表3放在四级文件夹内。
推荐参评作品与电子文档材料应确保能良好运行,无病毒。可从宿州教育网(www.szjy.gov.cn)下载空白附表的电子文档输入内容,不得以拍摄或扫描文字材料的方式报送附表电子文档。
“推荐作品名单”与“推荐作品登记表”必须盖县(区、市直学校)级教育部门章,两表中的所有栏目都必须填写清楚、完整、准确,相关内容必须一致,且与光盘中对应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各项报送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报送材料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