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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77378694/201610-6341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16-10-14
发布机构: 市二中 生成日期: 2016-10-1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2016年宿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号: 词:

2016年宿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发布日期:2016-10-14   保护视力色:       

市直学校务必于2016年3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到宿州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报送作品与相关材料的目录如下:

(1)推荐参评作品与电子文档材料

包括:参评作品光盘(一式两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6年宿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电脑艺术设计、网页设计等作品项目名称,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四级文件夹内含:参赛作品、源文件(要求提交的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作者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照片文件名为作者的姓名)等,并确保能够运行。

(2)文字材料(各一份)

①县区、市直学校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

②有作者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

③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

④“评选项目”、“创客项目”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表4)。

注:以上各项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附表1和附表4放在根目录下,附表2和附表3放在四级文件夹内。

推荐参评作品与电子文档材料应确保能良好运行,无病毒。可从宿州教育网(www.szjy.gov.cn)下载空白附表的电子文档输入内容,不得以拍摄或扫描文字材料的方式报送附表电子文档。

“推荐作品名单”与“推荐作品登记表”必须盖县(区、市直学校)级教育部门章,两表中的所有栏目都必须填写清楚、完整、准确,相关内容必须一致,且与光盘中对应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各项报送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报送材料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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