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287058X/201611-87961 | 信息分类: | 主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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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6-11-08 |
发布机构: | 市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16-11-08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宿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情况 | ||
文号: | 关键词: |
宿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积极
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为推进文明创建工作,10月1日至10月10日,市社保中心组织工作人员东昌路及市小商品批发市场附近,开展卫生整治、巡查等文明创建活动。
我中心所有担任值班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能严格执行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发扬不怕苦、不怕脏,党员冲在前的奉献精神,自觉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成果。经过一周多的清扫保洁、巡查整治,换来了道路、商户门口等环境整洁。
自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我中心积极响应,按照市文明委、市教体局、市人社局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创建内容、标准和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同时以科室为单位,进行任务分解,各科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创建工作,确保中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