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86001555/201803-64481 | 信息分类: | 业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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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人力资源,公民,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3-15 |
发布机构: | 市就业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18-03-15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 管理运行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关于进一步加强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
管理运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于2016年1月1日正式上线以来,在市及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运行各项指标稳步提升,但全市的业务覆盖率、网办业务受理率和办结率仍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为了进一步推进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作为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业务的智能化服务平台,顺应了互联网发展的趋势,已列入省政府对市政府的考核内容。今年,市局将继续实行季度通报、百分制考核评价制度。每季度初,市局将各地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运行情况和百分制考核评价情况通报至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抄送县区政府和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建立末名约谈制度,市局将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位于全市末位的县区进行约谈,被约谈县区需向市局报送情况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每季度初,将通报上季度局属有关单位阳光就业网办系统使用情况。希望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局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务必做到所有业务都经过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尽快提高全市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各项运行指标,实现在全省“保八争六”的目标。
二、做好权力清单等信息维护工作
今年,省厅已将权力清单维护权限下放至县区,并将县、区权力清单维护情况列入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运行考核内容之一。各县、区要尽快安排人员做好权力清单的维护工作,各经办事项的设定依据、服务对象、受理条件、受理窗口地址、承诺时限、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业务办理级别、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图均需维护完整。今年,该项工作也将纳入市局对县区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运行的考核内容。各县、区要进一步做好对就业D图的维护工作,要将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办公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填写齐全,以方便群众联系。各县、区系统管理员,至少要每周登录一次后台管理模块,对“常见问题”及时联系相关经办机构进行处理并回复。要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本地政策。
三、加强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
各县、区要加强对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网办系统的使用流程。要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抽查、分析,定期通报所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业务办理情况。严格审核单位账号的发放、保护劳动者信息。市局将对各县、区不规范操作进行通报。要加大对所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平稳、高效运行。
四、加大系统推广力度
各县、区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大阳光就业网办平台的宣传力度。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业务经办窗口及社区(村)要张贴、发放阳光就业网上办事系统的宣传材料,引导企业和个人使用网办平台办理业务,减少申办单位、个人到现场的次数,促进企业和个人主动使用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办理业务。要加大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支付宝城市服务客户端和微信小程序的宣传推广,引导个人用户多渠道办理业务。系统的推广和使用成效将作为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考核指标之一。
各县、区要明确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具体业务经办人员,于3月14日前将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市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范全领 电话:3956168
附件: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管理运行考核评价办法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