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号: 777367557/201806-64091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通报 发文日期: 2018-06-15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18-06-1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市公积金回应: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夫妻双方为何必须同一天支取
号: 词:

市公积金回应: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夫妻双方为何必须同一天支取

发布日期:2018-06-15   保护视力色:       
答复:住房公积金还贷支取额度为当期还款额,即上次支取日到本次支取日的已还贷金额。系统控制是按照建立系统电子材料控制的支取日,例如:夫妻双方支取需同一个材料,主贷支取后电子材料当日已有支取记录,配偶第二天或下个月(未在同一天)支取,系统判定为上次支取日为主贷支取的当日,所以根据还贷支取公积金上次支取日到本次支取日的还贷额系统判定为0。建议夫妻双方办理按月划转业务,以后每月会自动从公积金账户划转到你的还贷账户,贷款还清前无需再到我中心办理支取业务。感谢您给我们提供的宝贵意见,我们以后会加大按月划转的宣传力度,更好的服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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