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86001862/201806-59288 | 信息分类: | 部门预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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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6-21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生成日期: | 2018-06-21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宿州市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各室(局)、派驻机构、汴北行管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高新区财政局制定了《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高新区财政局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宿州市预算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预算公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拓展预算公开范围,完善预算公开方式,严格预算公开责任,强化预算公开监督,着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一)坚持依法依规,主动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预算,各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部门依法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全面提升预算透明度。
(二)坚持统筹推进,全面规范。统一预算公开政策、公开要求、公开口径,各预算单位按照预算公开制度规定,对照预算公开专项检查要求,同步做好各项预算公开工作。
(三)坚持压实责任,分工落实。严格落实预算公开责任,明确预算公开政策指导、跟踪督促、依法公开以及监督检查的牵头责任、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
二、认真对标预算公开检查政策
上级财政监督局每年对地方预算公开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地方线上填报系统上传的预算公开检查报表汇总数据,对地方预算公开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打分排名结果通报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并要求依法依规追责。园区财政局高度重视预算公开检查,严格对照检查有关预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等要求,依法及时公开预算,认真做好公开检查及结果统计、上报等环节工作,确保园区预算公开在全市财政预算公开考核中争先进位。
三、落实预算公开重点工作
(一)坚持预算公开完整细化。
1.政府预算。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分地区公开,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地区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
2.部门预算。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总体情况、机构设置、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应一并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口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财预〔2016〕1803号)相关规定执行。
3.“三公”经费预算。各预算部门要公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各预算部门要公开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要按总额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分项数额公开,并对“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
(二)保障预算公开及时规范。
1.政府预算。政府预算公开格式由政府预算报告、政府预算表和政府预算情况说明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政府预算表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税收返还分地区表、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地区表、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表、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政府性基金收入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等,参考格式见附表1-17。对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预算表,没有数据的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2.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公开格式由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和名词解释四个部分组成。其中,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等。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主要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参考格式见附表18-25。对属于公开范围的部门预算表,没有数据的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等事项。名词解释主要对专项性较强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3.“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格式由“三公”经费预算表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两个部分组成。其中,“三公”经费预算表主要反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参考格式见附表2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具体原因等。
4.完善公开网站设置。各预算部门要在门户网站设置预算公开专栏,将预算公开在醒目位置,并永久保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政府预算、部门预算要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在统一平台(或专栏)上公开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应当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5.严格预算公开时间。政府预算公开时间为管委会批准预算、预算调整后20日内,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时间为本级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2018年园区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将于4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
(三)积极拓展预算公开范围。
1.稳步推进预算绩效公开。对财政部门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各预算部门应当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项目预算情况,同步公开项目绩效目标,包括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年度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和指标等信息。
2.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公开。认真落实《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工商局转发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5〕40号)、《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债〔2017〕810号)要求,各级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年度预算中政府购买服务总金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关预算信息等;各购买主体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相关信息,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购买方式、承接主体、合同金额、分年财政资金安排、合同期限、绩效评价等。
3.深入推进专项资金公开。按照“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除涉密信息外,各级财政部门要公开部门专项资金清单目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结果、绩效评价办法等信息;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公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安排情况和资金分配结果、绩效评价情况等信息,实现专项资金全过程公开。
(四)深入开展预算公开监督检查。
在预算公开工作完成后,应当按照上级财政监督局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政策要求,及时组织专项自查,认真检查部门预算和政府预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二条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追究责任。
四、规范预算公开操作流程
坚持分步实施、规范有序,理顺预算公开工作流程。原则上,预算公开工作分为公开布置、公开准备、公开实施、公开检查等阶段。公开布置要统一公开政策,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公开准备要严谨细致,保障公开完整、细化;公开实施要依法及时,确保一经公开就能经得起检查;公开检查要统筹落实,对预算公开形成支撑。做好预算公开本职工作,保障预算公开政策全面有效落实到位。
五、分层分级压实预算公开责任
压实主体责任,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分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下同)公开的主体,对公开落实及结果负责。压实分级责任,园区财政局负责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思想高度重视。预算公开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预算公开各项政策,依法及时完整规范公开预算,切实维护预算公开的严肃性,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预算透明度。
(二)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和精细化水平,为预算公开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文本制作,预算表和情况说明保证完整规范,坚决防止预算公开缺表漏项。进一步加强公开网站建设,强化网站监测和运维,确保公开网站稳定运行、公开信息安全有效。
(三)跟踪督导落实。园区财政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预算公开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细化的整改举措,点对点监控部门公开工作进展。对公开不及时的立即依法公开,公开不完整、不细化的立即规范公开,公开网站页面异常的立即协调运维机构纠偏纠错,确保永久公开并始终经得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