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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50159124/201806-5373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18-06-15
发布机构: 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生成日期: 2018-06-1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本级政策解读:领导解读:沈志刚主任解读《经开区深入开展环保问题巡查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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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领导解读:沈志刚主任解读《经开区深入开展环保问题巡查整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6-15   保护视力色:       

一、制定的必要性


按照省、市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固体废物排查整改等方面的文件要求,为确保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全面完成2018年环保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特制订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任务,从严要求,切实履行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完成时限: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结束期限为准)

根据宿开秘[2017]27号文件精神,6个工作组承担的巡查整改任务不变。各工作组要切实履责,进一步加大巡查整改力度,“回头看”期间出现的问题未能及时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领导:丁上山。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招商中心、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局、城管分局、金海街道办事处(6个工作组)。

(二)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行动。

“散乱污”企业是指无证无照、无环保手续、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小型加工制造企业、小型加工作坊以及汽车4S店等。

1. 全面梳理排查(完成时限:2018年5月10日前

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散乱污”企业,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落一户,并建立台账、填报“散乱污”企业排查信息表。

2.限期清理整治(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对排查中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要明确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无证无照、无环保手续和设施、污染治理无望达标的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原则取缔关闭。对不涉及上述情形且具备改造升级条件的企业,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取缔关闭。

3.严格落实责任。“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不仅是省市各级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也是经开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蓝天碧水”的重要工作举措。为此,将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对梳理排查不彻底、瞒报漏报、未严格按“两断三清”要求进行整治,或排查整改进展缓慢、未按时限完成整改进度,将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本次排查整治采取区域分片包干的方式实施(附件2经开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责任区域一览表)。

(三)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基本完成生物医药化工园区内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企业治理任务,对未完成VOCs治理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整治。督促企业完善设施、常态运行。制定园区VOCs集中整治方案报市环保局,建立园区统一的VOCs监控体系,随时监控数值变化,实现与市环保局联网。

牵头领导:王海兵、李荣忠。责任单位:环保办、环保分局、经发局。

(四)固体废物排查整改。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2018年5月25日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经开区排查了19个固废点(金海办事处负责其中11个点的整改工作,城管分局负责其余8个点的整改工作)。金海办事处、城管分局务必于4月底前分别拿出整改方案,于2018年5月25日前整改完毕。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由金海街道办事处、城管分局随时巡查排查,对新发现的固体废物堆放点及时清理整改并上报管委会。

牵头领导:张观云。责任单位:金海街道办事处、城管分局。

(五)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完成提标改造(完成时限:确保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运行,加快污水处理厂技改的提标改造于2018年底前完成)。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技改的提标工程,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污泥处置规范。

牵头领导:冯国强。责任单位:新区建投集团公司。

(六)污水管网建设及维护。(完成时限:污水处理厂出水至运粮河管网2018年5月10日前实现通水;东部区域剩余支线管网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提出污水管网维护方案并实施2018年5月底前完成)

牵头领导:王海兵、冯国强。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新区建投集团公司。

(七)道路扬尘及餐饮油烟治理。

随时清扫,定时洒水,确保道路路面干净,道路两侧无垃圾、裸土;加强对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的管理,对无净化设施、扰民严重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清理。

牵头领导:张观云,责任单位:城管分局。

(八)建筑工地扬尘及混凝土搅拌站治理。建筑工地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出口设置冲洗装置、地面进行硬化、安装扬尘监控设备;混凝土搅拌站实现生产车间和堆料场全封闭,喷淋作业,出场车辆及时清洗、道路冲洗干净。

牵头领导:王海兵。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九)燃煤锅炉整治。(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督促安特食品有限公司按时完成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严把准入口关,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牵头领导:王海兵。责任单位:环保办、经发局、质监分局。

(十)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实现铁路运河大外环路桥断面水质目标IV、运粮河桃园闸断面水质目标V标准。(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牵头领导:王海兵、王仁宝。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河长办公室。

(十一)继续推进散煤经营场所和小燃煤锅炉的清零,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推行集中供热。

牵头领导:王海兵。责任单位:金海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局、质监分局

(十二)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任务。

牵头领导:张观云。责任单位:金海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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