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052/201807-88069 | 信息分类: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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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03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03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宿州市城管局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 ||
文号: | 关键词: |
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梅雨期强降水天气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隐患再排查
各单位对照职责分工,针对强降水可能造成的危害,加强隐患再排查。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封堵的雨水口、拦河坝进行再排查,对没有拆除的要立及拆除;环卫处组织环卫工人对雨水收集井进行再清理,保持其畅通;市政管理处组织人员对雨水管网、排水泵站的设备、设施进行再检修,保证设备设施完好,同时对地下通道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积水警戒线进行检查,没有设置的,要及时设置。
二、防汛物资再准备
各单位要做好对防汛物资、设备的再清点,根据防汛任务的需要,对储备不足的,采取多种形式,补足、补齐防汛物资、设备的品种、数量,对现有的设备、设施要进行再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
三、做好汛期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7月3日17:00前,把值班表报局设施建设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