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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486001926/201804-1645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4-17
发布机构: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生成日期: 2018-04-1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内容
号: 词:

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2018-04-17   保护视力色:       

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内容

 

1.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通过统筹整合现有资源,改造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加强县级残疾人服务设施、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和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残疾人服务网络。县(区)可在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心理健康科)。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创办精神专科医院。加快已建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推广残疾人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推动县级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2020年,基本实现9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都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

2.强化残疾人基本服务。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及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存量危房改造。开展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推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3.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对用人单位按其实际安排的残疾人人数依照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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