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86001723/201804-15491 | 信息分类: | 发布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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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公告 | 发文日期: | 2018-04-27 |
发布机构: |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 | 生成日期: | 2018-04-27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集中兑换的公告 | ||
文号: | 关键词: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兑换工作的通知》(银发﹝2018﹞69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5月1日起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停止流通(以下简称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为方便持有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社会公众兑换,现就兑换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兑换时间: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二、集中兑换地点:宿州辖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所有营业网点均设立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兑换专柜,并配备咨询人员。
集中兑换期结束后,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者可到中国农业银行宿州分行营业部办理兑换。
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