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86001491/201806-43032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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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DOC | 发文日期: | 2018-06-20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地震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20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宿州市地震局局长王雪清解读《2017最新国家标准<地震震级的规定>》 | ||
文号: | 关键词: |
2017年5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地震震级的规定》(GB 17740—2017)。该标准是防震减灾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技术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震级测定是防震减灾技术系统最核心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并实施严格、准确、规范的震级标准,对于合理确定抗震设计措施、科学启动应急响应等级、高效有序开展抗震救灾等具有重要意义。
GB 17740—2017《地震震级的规定》基于宽频带数字地震记录的特点,充分考虑震级测定的历史连续性和方法科学性,规定了地震震级的测定方法和使用规定,适用于地震监测、地震应急、信息发布、科学普及、新闻报道等地震震级相关工作,同时与国际地震学与地球内部物理学联合会推荐的新震级标准相衔接,有利于开展防震减灾领域的资料交换和科技交流。修订后的标准能更好地适应我国地震观测系统的发展需要,对于规范我国地震震级的测定和社会应用,提高防震减灾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标准主要包括测定方法和使用规定两个方面,与GB 17740—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测定方法:增加了矩震级MW的测定方法,要求不同震级之间一律不进行转换,地方性震级采用分区量规函数,测定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和宽频带面波震级MS(BB)以利于地震速报;
(2)使用规定:对于能够测定地震矩M0的地震,应将矩震级MW作为对外发布的首选震级;对于4.5级以上地震选择宽频带面波震级ΜS(BB) 作为对外发布的震级;地震预测(报)宜使用实测的震级。
修订后,震级的测定方法更科学、测定结果更准确、测定速度更快捷、发布规则更合理。新震级国家标准的应用,将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采用宽频带面波震级和宽频带体波震级的国家,对其他国家的震级测定工作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