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供销社、财政局,市社直属相关企业:
根据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宿州市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财建〔2016〕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现就2018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范围和方式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支持对象、范围、条件和方式等要求,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已建成验收的项目安排财政扶持资金。
今年申报的项目,重点支持新型基层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申报材料
1.《实施细则》中要求的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书》, 2017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统计年报,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3.项目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2)项目的绩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的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工商部门出具的2017年3月31日之前的项目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国税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企业纳税证明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工程建设项目需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的批复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实施发生的投资(支出)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所在地照片;土地租赁、银行借款等相关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投资相关凭证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不一致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6.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申报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三、项目申报名额
每个县区供销社和市社相关直属企业各申报项目1个。
四、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于2018年5月15日之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市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科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市供销社指定邮箱。
联系人:市供销社 马卫京 联系电话:3900017
市财政局 马 勇 联系电话:3905736
电子邮箱:651075617@qq.com
附件:1.宿州市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资料
宿州市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资料(2018).doc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宿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