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456/201704-55196 | 信息分类: | 机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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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人力资源,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8-06-15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15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宿州市市管局(接待处)领导成员分工 | ||
文号: | 关键词: |
鉴于人员变动,经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局(处)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张 珂(党组书记、局(处)长):负责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宿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全面工作。
分管:接待科、干休所。
曹 勇(党组成员、副处长):负责办公事务、人事档案、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物业管理、综治工作、安全保卫、招商引资、扶贫工作。
分管:办公室(劳资、人事)、公共机构节能科、公务用车管理科、保卫科、物业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刘 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务管理、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妇联、工会、关工委。
分管:财务科、机关党委、工会、妇联、关工委。
朱庆明(副调研员):负责办公事务(不含人事、劳资)、会务管理、办公用房管理、房产维修管理、南苑宾馆及托管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合科、基建科、房管所、南苑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