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501/201806-86344 | 信息分类: | 招考(聘)及录(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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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人力资源,公民,公告,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5-31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18-05-31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公布宿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达线人员成绩的公告 | ||
文号: | 关键词: |
根据《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宿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见附件)公告如下。
在保证新录用公务员基本素质的前提下,按照“确保大多数职位都有合适的竞争人选;体现省、市、县、乡以及特殊职位对能力的不同要求;适当降低基层职位进入门槛”的原则,参照往年做法,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如下:
1.省本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50分。
2.市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50分。
3.省派出机构(主要是省属监狱、省林业厅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水文局市局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45分。
4.县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45分。
5.乡镇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40分。
6.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40分。
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宿州市考录办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