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544/201807-42445 | 信息分类: | 计划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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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03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03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宿州市林业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 | ||
文号: | 关键词: |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的信心,不断凝聚共识,进一步抓主抓重,攻坚克难,2017年,宿州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瞻望2018年,我们超前谋划,力争各项工作任务走在全省前列。现将宿州市林业局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8年工作谋划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增绿增效行动,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绿化模范城市
植树造林任务超额完成。2017年省下达我市林业增绿增效人工造林任务6.74万亩,全市已完成人工成片造林11.8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75.1%。
四项项创建工作稳步实施。2017年省下达我市四项创建任务为:省级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21个,升级森林长廊示范段77.9公里。全市2017年建成省级森林城市2个(砀山县、埇桥区);建成省级森林城镇5个(砀山县3个、萧县1个、泗县1个);建成省级森林村庄29个(砀山县6个、萧县4个、埇桥区7个、灵璧县8个、泗县4个);建成省级森林长廊示范段112公里。全面超额完成创建任务。
森林质量提升有序开展。全市完成退化林修复2.6万亩;长防林封山育林3.6万亩;森林抚育27.7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2.6%,),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4.3万亩,一般森林抚育23.4万亩。
2.顺利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目前,各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并报送省厅审核。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第二十一次通报》(林办电〔2017〕53号),显示宿州市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经过改革,原有7个国有林场合并为5个,其中萧县皇藏峪林场、凤虎山林场和永堌林场3个林场规模相对偏小且分布零散,综合考虑其区位、规模、生态建设需要以及林场管理等因素,合并为1个国有林场(萧县国有林场),其他林场不变。根据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压减45%左右事业编制的目标要求,全市5个林场最终核定244个事业编制,合理设置岗位,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共计574人。实行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并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为全面提高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水平,加快提升森林质量,我市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积极履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监管职责,落实好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主体责任。
3.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市、县林业部门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林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重点任务,列入各级政府考核赋分内容。2017年12月,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宿州市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方案》。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发放林权证4.834万份,涉及林地面积156.199万亩;参加林改的农户数达23.1万户。做到产权明晰到户,权属证书发放到户,连户发证拆分到户发证到户率达到100%。市级及各县区林改资料完备,有专人专柜保管并建立了电子档案。积极调处林权纠纷、争议,林权纠纷案件调解率100%,未发生上访到省级以上的纠纷案件。
经营主体和林下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17年底,我市农民林业合作社已达320家,林下经济面积为7.41万亩。完成林业合作社和林业龙头企业、家庭林场、专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个数总量和其经营面积总同比增长高于5%,林下经济发展面积和经营收入同比增长高于10%的考核要求。
我市成立了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宿州交易中心,市、县两级建立了由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统一组织的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平台,提供林权登记、信息发布、林权交易、信息查询、林权档案在线线下服务,并将功能向乡镇村逐步延伸,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资产流转。同时宿州市林业局向宿州市公共交易管理局建议将全市林权、土地承保经营权、古民居等农村产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由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统一组织在林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防止暗箱操作、低价流转,目前该事项正在积极协调中。
及时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017年全市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58宗(农户9宗,大户46宗,企业3宗),抵押林地面积1.34万亩,办理贷款7445万元,贷款余额141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总量、贷款余额均比上年增加。实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14 宗,面积1.14万亩,评估金额8640万元。办理林权流转1508宗,面积5.8637万亩,金额3690万元。
4.林长制工作顺利开局
为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我市于12月出台了《宿州市林长制工作方案》,每月及时报送工作进度。通过实行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充分明确了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实现了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由经营主体和林业部门向政府、职能部门和经营主体相结合的转变,由职权保护向行政干预的转变。利用林长制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把住生态保护红线,通过实行人人有责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保护森林,守住绿水青山。通过林长制的考核机制,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高生态保护的水平。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效显著
2017年,全市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飞机防治与地面防治相结合等多措并举,认真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认真推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全年共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160.16万亩,其中美国白蛾发生面积为107.78 万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51.11万亩,实施飞机防治美国白蛾272万亩次,实现对美国白蛾疫情发生区域的全覆盖。全年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灾害面积为1.28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3.07‰,其中美国白蛾成灾面积为0.95万亩,占发生面积的0.88%。完成省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9.3‰,美国白蛾成灾面积不超过发生面积1%的年度指标。
6.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2017年我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认真落实防火责任。重点是做好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森林防火督察,加强森林防火宣传。3月底、11月初,市防火办先后对全市各地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检查督查,尤其对埇桥区、萧县、夹沟林场等重点森林防火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重点督察。全年全市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辆200余台次;林区重要路口(地段)张贴防火标语300余条、悬挂横幅 80个;更新森林防火宣传标志、标牌35个。2017年全市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4起,火场面积1.26公顷,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7.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发展
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坚持凭证采伐,做好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和及时更新工作,不定期开展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督查。2016年全市办理林木采伐671份,蓄积量75027.36立方米。2016年上半年共办理征占用林地项目15宗、面积161.401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11宗,面积22.0856公顷,临时使用林地4宗,面积139.3154公顷;采伐林木875.8立方米。全市木材运输证共签证15517份,材积359077.78立方米。全年共发生林政案件272起,查处272起,查处率100%。其中盗伐林木1起,滥发林木4起,毁坏林地3起,非法收购、运输木材259起;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1起,其他4起。没收非法所得3.4700万元,罚款70.0672万元,没收木材3146.00立方米,补征林业金费96.8000万元,没收野生动物1925只,行政处罚272人次。
8.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局党组明确提出“四个100%”的目标,即;按期办结率达100%、与代表委员面商率达100%、问题解决率达100%、提案人对办理工作满意率达100%。2017年我局共办结提案2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1件,均满意办结。办理过程中,严把答复关、进度关、落实关,确保每件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议案,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承办人员及时与政协委员沟通,对疑难提案组织林业专业人员调研论证后认真解答,实现了4个100%的目标。
9.林业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林业总产值不断提升
2017年我市通过技术服务、政策扶持,提高林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565亿元,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9家,市级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78家。全市规模以上林业企业达到180家,占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的36%。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331家,其中推荐评选34个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16个省级示范社,3个国家级示范社。全市新建市级林下经济示范点32个,林下经济发展到152处,林下复合经营的林地面积7.32万多亩,年创产值6亿多元。全市4个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砀山县获得首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
10.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工作,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在全市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市2017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取得圆满成功。2017年全市应参加义务植树适龄公民人数391.06万人,实际参加植树人数378.4万人,义务植树尽责率96.8%。完成义务植树1258.3万株,折合造林面积9.6万亩,人均植树3.3株。全市新建工会林、青年林、巾帼林等义务植树基地90个,面积0.6351万亩,其中:工会林9个,面积0.0791万亩;青年林18个,面积0.1295万亩;巾帼林13个,面积0.1125万亩;八一林6个,面积0.06万亩;其他基地44个,面积0.254万亩。
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17年我市完成了全市古树名木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鉴定工作。经鉴定:全市共有古树名木179株,其中古树176株、名木3株。按级别分:其中一级古树37株、二级古树49株、三级古树90株、名木3株。分县区:砀山古树2株、名木1株,萧县古树58株,埇桥区古树46株、名木2株,灵璧县古树29株,泗县古树18株,市直夹沟林场古树23株。
11.林业精准扶贫
2017年我市林业精准扶贫任务分为生态扶贫和产业扶贫两类。
生态扶贫方面,我市完成长防林工程人工造林18000亩、封山育林24000亩;选聘贫困户护林员1437名,平均每人每月护林工资500元,每年护林收入为6000元,并鼓励护林员参加技能培训班,参与实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项目,使其获得更多的劳务收入。
产业扶贫方面,一是积极推广薄壳山核桃栽植,出台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薄壳山核桃产业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宿政秘〔2017〕132号),举办了薄壳山核桃产业栽培技术培训班,邀请省薄壳山核桃首席专家做专题培训,并帮助造林大户订购5.1吨薄壳山核桃种子(单户最大订购量为3吨);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2017年,宿州市各地依托丰富的林木资源,通过创新模式,政府扶持,农户自愿,示范引导,市场带动等运作方式,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步伐。逐渐探索出“林菌、林药、林蔬、林草、林粮、林虫、林禽、林畜”等多种模式。主要涉及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间采集加工和森林旅游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林下经济发展152个,进行林下复合经营的林地面积7.41万亩,年创产值5亿多元。其中林下种植面积2.31万亩,林下养殖面积1.1万亩,森林旅游4万亩。建立市级林下经济示范点32个,申报省级林下经济示范点评选9个,砀山县获得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4个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同时,自然保护区的发展为森林旅游和林下经济提供了发展空间。
二、2018年工作打算
1.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林长制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宿州市在2018年3月底前,市及各县区全面制定林业制工作方案,建立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工作体制;围绕林长制目标任务要求,调整完善相关规划计划,推进完善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大方寺-皇藏峪生态完整性建设;制定推进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问责等系列配套制度措施,确保林长制在宿州市落地见效。
2.推进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
认真总结2017年度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实践成果,结合林业发展现状,科学谋划2018年度任务计划,将年度任务下达到县区,落实到造林地块。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攻坚、森林质量提升、林业产业富民工程等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四大工程,实现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森林资源增长和森林质量提升、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效益提高的有机统一。将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指标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的目标考核。2018年宿州市计划造林6.1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万亩(含石质荒山攻坚绿化0.85万亩)、封山育林3.15万亩;退化林修复2.1万亩;森林抚育26.4万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5.4万亩,省级森林抚育21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4个、省级森林村庄22个;新建森林长廊示范路段50公里。
3.推进林业产业扶贫工作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薄壳山核桃产业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聚焦产业扶贫,推动林业升级,力争当年薄壳山核桃造林2万亩以上,育苗1000万株以上。同时,指导林业企业、大户、林农等积极推广使用本地优良乡土树种,丰富树种林种多样性和提高林木种苗质量。进一步落实好《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我市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引导生态护林员通过参与森林抚育经营,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增加经济收入,助推林业精准脱贫。
4.启动实施仙湖湿地公园建设
结合我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需要,经过认真谋划、实地考察、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启动仙湖湿地公园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底批准立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埇桥区朱仙庄镇北部采煤沉陷区,年度计划投资2000万元。2017年5月中旬《安徽宿州仙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通过市级专家评审; 6月中旬《安徽宿州仙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通过市规委会审查。2017年10月仙湖湿地公园项目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在省林业厅网站上公示,2017年11月省林业厅正式批准开展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工作。
5.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林业局十九大精神学习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细则,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正常活动,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多种活动。按照有活动规划、有活动通知、有活动记录、有活动图片、有活动小结的台账精细化要求,形成党建工作标准化作业书,努力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市三年全面达标的要求,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落实基层党组织七项经常性制度,力争2018年所有支部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
6.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创新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强对项目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管,推广“审监分离”机制,建立以政务服务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新机制,按照“切合实际、应进必进、现场办理、满足需要”的原则,简化办事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结时限,不断推进提速增效。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借助省、市电子政务平台,审批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在线申请、审批、咨询和监管,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林业政务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