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4X/201806-11743 | 信息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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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DOC | 发文日期: | 2018-06-27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27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我市出台《宿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 | ||
文号: | 关键词: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日前,宿州市人民政府以宿政秘〔2018〕66号批复同意《宿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
《规划》强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注重自然恢复,突出综合治理,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综合监管。要以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全面实施预防保护,重点加强水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水源地和重要湿地等水土流失预防,充分发挥自然修复作用。采取工程、植物、农业耕作等措施,加强矿山迹地、坡耕地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