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4X/201806-11838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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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DOC | 发文日期: | 2018-06-20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20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宿水办〔2018〕87号 | 关键词: |
刘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地下水资源减少地下水开采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近年来,市水利局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以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为抓手,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控制,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为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市水利局编制了《宿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17-2020年)》,灵璧县水利局于2017年编制完成《灵璧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技术依据。同时,为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建立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我市砀山县和埇桥区被列为省级试点县,通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格局。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
一直以来,市、县(区)水利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所有取用自备井的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和各用水户实际,核准其年度用水量,于年初将年度用水计划按月下达到各用水户;严格落实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通过价格杠杆,促进企业节约用水。同时,加强水情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这一主题,通过设立咨询站点、散发宣传单、利用宣传车循环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及市情、水情,并将我市水情宣传纳入干部培训和中小学教育基本内容之中,进一步促进水资源保护、人水和谐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护水、惜水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取水许可分级审批
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根据取水规模和立项审批层级,由市、县水利部门实行取水许可和办理取水许可证。同时,为稳定减少城市地下水开采,市水利局制定了《宿州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井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地下水取水井封闭工作。2017年,全市共封闭43家自备井,压采地下水337.46万m3,超额完成了封闭8家自备井、压采地下水247万m3的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目前,灵璧县4万吨/天的地表水厂正在建设,待地表水厂建成后,加大地表水利用量,置换区域地下水,进一步压采城区地下水,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我局将继续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按照“充分利用外调水,推广使用非常规水,积极使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的治水思路,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制度,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抑制用水总量的过度增长;提请市政府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和综合管理,提升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57-3039135
宿州市水利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