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宿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号: 00319164X/201806-31933 信息分类: 河长制专栏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DOC 发文日期: 2018-06-22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8-06-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宿州市召开市级总河长第二次会议
号: 词:

宿州市召开市级总河长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06-22   保护视力色:       

6月21下午,宿州市召开市级总河长第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史翔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杨军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余向东,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秘书长孟伟及市政府秘书长李晓宁出席会议,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全省河长制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了市河长办关于全市河长制推进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考核验收结果的通报》、《宿州市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宿州市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市级考核办法》。

会议指出,全面落实河长制既是政治任务又是民生期盼,要准确把握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落实河长制的政治自觉,把“河长”制度落实好,确保河长制在全市落地生根,努力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河长制”工作要纵深推进。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压实各级河长的责任,加大对河流的巡查监测力度,严密关注水质状况,科学治理黑臭水体,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要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源地管理和执法监管。

会议要求,要切实形成落实河长制的工作合力。要在“组织领导”上持续发力,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在“联防共治”上持续发力,定期召开市级总河长会议、有关例会专题会议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在“督察问责”上持续发力,以考问效,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要在“常态长效”上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建设好、守护好绿色宿州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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