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2179030/201807-48081 | 信息分类: | 工作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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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人力资源,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05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05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18年宿州市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宿就办〔2018〕1号
各县(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宿州市就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2018年宿州市就业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是:确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1万人,力争实现3.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60%;购买2200个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达70%,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开发16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招募就业扶贫基地41个、就业扶贫驿站33个、就业扶贫车间34个,帮助7396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
(一)完善宏观调控方式。继续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下限,纳入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共享发展行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依法放宽放活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进民间资本,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促进产业升级与扩大就业协同。全面实施“三重一创”,做大做强省级云计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积极扶持精准医疗、生物制药、石墨烯、大健康等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以智慧型经济和创业型经济为引领,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制造强市“1525”行动,全面提升轻纺鞋服、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持续扩大吸纳就业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总部经济、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做好就业失业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就业常规统计、劳动力市场和失业动态监测,完善就业统计口径和方法,推进就业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形势研判,紧盯关键指标和重点地区、行业及群体就业失业状况。强化风险意识,及时掌握重点群体就业可能涉及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预警预判,妥善化解矛盾和问题,适时启动应对预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完善就业工作机制
(四)落实就业政策措施。开展“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结合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完善政策措施。继续落实好促进创业就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保障公平就业,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等问题。将2018年作为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年,把抓好政策落实作为全年就业工作的主线。落实“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用工服务长效机制、就业创业“四进四扶”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加强政策预期引导,及时准确解读就业形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加强资金保障力度。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落实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政策,聚集社会优质资源,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就业资金管理使用信息系统应用,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纪律规定,抓好预算执行和使用监管,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六)启动新一轮创业计划。实施“创业江淮(2018-2020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组织创建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增强返乡创业孵化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探索建设宿州籍农民工驻市外站点,服务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扩大小微企业名录在部门间的共享与应用,实行“互联网+工商登记”。(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编办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策扶持。继续支持泗县和埇桥区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建设。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开展“社保贷”试点,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及地方金融扶持政策的叠加效应。完善多种类、多层次资本市场协作机制,探索创设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及“政保贷”、“政银担”、“小微企业过桥资金”等金融产品。探索“技术+平台+资本”的建设模式,引导多方力量加快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创建一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宿州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经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优化创业服务。强化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招募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学者组建创业服务专家团,为创业者提供多层次、多形式辅导。优化阶梯式创业培训,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全面发行电子创业券。举办第二届“赢在江淮”创业大赛、“宿州青年创业大赛”等活动,搭建创业创新竞赛平台。落实创业减税政策,减轻创业企业负担。发布创业地图。(市人社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团市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九)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推进基层服务项目引领、能力素质培育、职业发展支持等基层成长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引导毕业生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到城乡基层、小微企业和重点领域就业创业。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稳定提供873个基层特定岗位,开发1600个就业见习岗位。通过信息化方式为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扩大发放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开展“启明星”就业指导和大学生“安徽乐业”活动。做好毕业前一年度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继续联合本地高校举办宿州市春季和秋季人才对接会,落实校园招聘会补贴政策,巩固校园就业市场,让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推进就业脱贫工程。进一步做实贫困劳动者基本信息、帮扶效果等基础数据。通过实施居家就业、转移就业、就业兜底、技能脱贫等措施,促进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脱贫。严格就业扶贫驿站建设标准,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把深度贫困地区和行蓄洪区作为就业脱贫工作重中之重,力争每个深度贫困村建立1个就业扶贫驿站或扶贫车间。深入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工作,推进电商扶贫。建设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市人社局牵头,市扶贫局、市商务局、市残联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一)统筹做好其他群体就业工作。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拓展公益性就业岗位,扎实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继续实施退役士兵“就业起航”行动,开展退役士兵专场招聘活动,促进退役士兵更好就业。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妥善安置去产能分流职工。实施失业保险“护航”行动,加强校企合作,实现“失业即上学、上学促就业”。创建“徽姑娘”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皖嫂”家政基地和巾帼脱贫示范基地等。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统筹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戒毒康复等其他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推进“技工大省”建设
(十二)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聚焦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要求,重点抓好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继续开展重点群体免费培训行动和各类专项培训计划,加强新产业、新业态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包等模式,加强培训师资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改和职业训练院试点,制定支持技工院校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落实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重点培训计划。完善职业培训管理制度,实施精准技能培训计划,做好职业培训奖补工作。加快发展技工教育,全面落实技工院校收费自主定价、校企定向培养、“海外金蓝领援皖”计划。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更广泛更深入地推进校企教学实训合作、招工招生需求融合,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统筹推进示范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建设。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培训项目实施。强化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养,推进“雨露计划”,让贫困学生掌握实用技能。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民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
(十四)抓好就业服务活动。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开展“鼓励返乡就业,建设美好宿州”为主题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服务月活动,引导更多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吸引更多企业家回乡创业兴业。出台《宿州市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工业企业市级奖励暂行办法》,对组织介绍返乡务工人员在市直各园区和县区工业企业成功就业的组织、劳动中介机构、个人以及首次自行在市直各园区和各县区工业企业就业的返乡劳动者给予奖励。按照《宿州市2018年就业和人才系列专场招聘会活动实施方案》,以“年初安排,安排一年”目标,着力打造“每月逢8就业招聘日”、“每周周六人才对接招聘日”、“单月6号贫困劳动者招聘日”在内的五大招聘品牌。创新招聘模式,完善安徽公共招聘网功能,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努力让有就业意愿劳动者“不挑不拣一周就业”。(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就业服务能力。推广“智慧就业”项目,建设信息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广网上办、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基层经办水平。推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民营职业介绍机构”模式,建立地区间、企业间人力资源共享机制,缓解企业“招工难”。进一步加大和规范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计划,加快培育人力资本服务增长点。创新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完善部门联动惩戒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市人社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强化工作沟通协调
(十六)加强部门联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发挥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想办法、出实招,把就业工作做好做实。通过工作调度、专题调研、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地就业工作的督查指导。加强信息沟通,掌握就业工作动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人社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七)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新的八项规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就业工作之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新作风对标新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持续改进窗口单位作风,着力把各级各类提供就业服务的窗口单位打造成展示良好形象、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平台。(市人社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附件:2018年全市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8年全市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任务 类别
地区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失业人员再就业率 |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 |
公益性 岗位开发数 |
高校毕业生就业 |
就业脱贫工程 |
||||||
省政府年度目标任务 |
预期 目标任务 |
就业率 |
就业见习岗位开发数 |
帮扶就业 脱贫人数 |
就业扶贫基地招募数 |
就业扶贫驿站建设数 |
就业扶贫 车间建设数 |
||||||
人 |
人 |
% |
% |
% |
个 |
% |
个 |
人 |
个 |
个 |
个 |
||
全 市 |
31000 |
34000 |
4.5 |
60 |
70 |
2200 |
90 |
1600 |
7396 |
41 |
33 |
34 |
|
市本级 |
4500 |
5000 |
4.5 |
60 |
70 |
40 |
90 |
240 |
—— |
—— |
—— |
—— |
|
|
市经开区 |
2700 |
3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宿马园区 |
1800 |
2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埇桥区 |
7700 |
8500 |
4.5 |
60 |
70 |
650 |
90 |
400 |
2403 |
5 |
5 |
5 |
|
砀山县 |
4600 |
5000 |
4.5 |
60 |
70 |
390 |
90 |
240 |
648 |
9 |
6 |
6 |
|
萧 县 |
5500 |
6000 |
4.5 |
60 |
70 |
430 |
90 |
240 |
957 |
8 |
10 |
10 |
|
灵璧县 |
4600 |
5000 |
4.5 |
60 |
70 |
385 |
90 |
240 |
1363 |
9 |
7 |
8 |
|
泗 县 |
4100 |
4500 |
4.5 |
60 |
70 |
305 |
90 |
240 |
2025 |
10 |
5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