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229/201807-87426 | 信息分类: | 精准扶贫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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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6-28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 生成日期: | 2018-06-28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市财政拨付6480万元支持县区非贫困村扶贫工厂建设 | ||
文号: | 关键词: |
近日,市财政拨付6480万元扶贫资金,支持县区非贫困村扶扶贫工厂建设,进一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收入。2018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市扶贫办印发了《宿州市2018年村级扶贫工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扶办〔2018〕28号),采取“政府主导、村级所有、引企入驻、社会参与”的方式建设村级扶贫工厂,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稳定就业,申报对象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带贫能力不强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非贫困村。市、县(区)两级财政各出资20万元作为每个村级扶贫工厂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经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区)审定、市级批复,确定县区324个非贫困村扶贫工厂建设项目。下一步,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宿州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扶贫工厂建设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尽快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