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763/201805-70482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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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5-15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8-05-15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的议案 | ||
文号: | 关键词: |
关于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具体工作实践。对于深入贯彻《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形成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快构建“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均等普惠”目标,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对于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社区)“两委”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统筹指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二、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建设
1、选优配强法律顾问。盘活本地区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建立本地区村(社区)法律顾问遴选制度,协调指导本地区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选拔业务能力强、熟悉基层社情民风、善于做基层群众工作的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排准摸清本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具备法学专业背景和法律从业经历人员状况,积极引导具备法律执业资格人员参加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对口支援、法律志愿服务制度,指导协调城区法律服务人员向法律服务资源相对欠缺的城郊和农村转移。
2、加强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重视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顾问群体素质提升行动,通过集中课堂培训、网络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系统性或专业性业务培训。重视开展执业纪律培训,不断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重视开展地方风土人情知识、矛盾调解基本技能、公证和司法鉴定办理基本规则、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的基本业务等培训,努力培育一支严守职业操守、精通基层法律服务各类业务的“全科医生型”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建设
1、厘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围绕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和参与人民调解等四个方面,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工作,形成内容完备、要求清晰的职责清单。
2、明确法律顾问服务标准。结合本地的法律顾问队伍状况和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实际,细化确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式,开展服务的行为准则、工作规范,形成可操作、易量化、可考核、切合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服务标准体系。
3、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范。进一步强化司法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司法所与法律顾问重大问题实时沟通、定期会商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法律顾问提供村(社区)治理法律意见、通过微信群开展服务、参与人民调解、化解群体性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公证和司法鉴定以及法律援助的服务指引等各类工作台帐,实时记录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要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公开制度,在网站和所在村(社区)公布并及时更新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和工作安排,接受群众监督,形成规范有序基础工作运行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督查考评
1、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督查。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各地要逐级强化责任,采取定期考核、突击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推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严格工作标准、抓实工作推进,不断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运行质量,切实增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2、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绩效考评。明确考评机构,制定考评工作计划,依据《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协议(指导文本)》所确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实地采集提供服务的数据和资料,并邀请人大、政协、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代表等参加满意度测评,实施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要重视考评结果应用,法律顾问个体考评结果应作为顾问费用发放以及下一年度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考评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下一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保障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本地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积极争取民政部门支持,争取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纳入社区公益创投和村(社区)工作经费使用范畴,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到位,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