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405/201807-71335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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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DOC | 发文日期: | 2018-07-03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03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回复 | ||
文号: | 关键词: |
尊敬的李磊委员:
首先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收到市政协第155号“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减少环境污染”的提案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就有关打击治理工作问题责成治安支队予以办理。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对烟花爆竹燃放问题,各级公安机关一直在积极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应对。根据省、市大气办工作部署,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继续扎实推动烟花爆竹禁限放、强化打非治违、深化阵地控制等工作,着力为全市空气质量不断向好作出积极贡献。
首先,我们扎实开展禁限放宣传科学引导。进入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根据《宿州市公安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续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印制张贴《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禁限放宣传彩页近万份。同时各地积极采取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相关信息7万余条,社区民警进店面、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发放资料4000余份。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特别是禁止燃放的区域、时间和烟花爆竹品种等,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健康环保意识。
其次,我们不断强化打非治违消除污染源头。2017年全年查缉收缴烟花爆竹37900件、礼花弹10299枚,销毁23700件,查处治安行政案件45起、非法经营案2起,处理违法人员49名。2018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继续深入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治安行政案件27起、非法经营案2起,处理违法人员31名,组织销毁3次,累计销毁烟花爆竹17000件。2018年1月19日13时许,泗县公安局山头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周云淑、许跃驾驶一辆皖L6G635白色厢货车,货车车厢里装载大量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接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治安大队对此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后对周云淑的住所及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周云淑系无证经营,并存非法烟花爆竹2600余件,价值大约15万元左右。办案民警当场进行了扣押,经过侦查,该烟花爆竹系周云淑在1月6日前后,从湖南浏阳购买。现犯罪嫌疑人周云淑,已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泗县公安局局治安大队刑事拘留。埇桥分局朱仙庄派出所在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新河辖区澳洋集团工厂的一处库房仓库内存放大量的鞭炮、礼花弹,经过细致清点,共有鞭炮、礼花弹3128箱。货主王磊现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被埇桥局依法拘留。
再次,深化阵地控制巩固治理成果。为进一步扩大治理成果,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根据市局工作要求,持续发力开展零售单位清理整顿工作,通过阵地控制巩固治理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已关停烟花爆竹零售单位35家,尤其是宿州市主城区基本已实现全部关停。同时,我们将不定期开展巡查,对在城区偷偷设点的违法行为,将会同安监等部门及时查处。根据系统2016年全市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统计,购销烟花爆竹数量达到10494500件;而2017年全市购销烟花爆竹数量仅3096000件,说明取得显著效果。2018年,我们计划通过更为严格的审批和执法打击,使全市烟花爆竹购销数量再降低5%-10%。
在您和广大有识之士的呼吁和建议下,目前,我市烟花爆竹整治又进入了新阶段。根据《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问责细则》,由我局牵头制定的《宿州市人民政府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该《通告》出台后,我市主城区将实行全面禁放。
下一步,市公安部门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部门联合,继续做好2018年禁限放工作,引导群众科学、文明、健康生活,为天更蓝、气更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