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3年2月22日)
2012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改进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为重点,以推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为核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定要求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三级文件得到贯彻落实。
中办发〔2011〕22号和皖办发〔2011〕37号文件下发后,宿州市紧密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宿秘〔2012〕25号文件)》。《若干意见》提出了五条创新举措:一是积极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在加强政务服务效能建设上,要求以“软件一流、硬件提升”为目标。三是在规范服务中心运行上,深入推进以“一门进、一费清、一章结、一人包”为主要内容的 “四个一工程”建设。四是在规范招投标行为上,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五是在履职手段上,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党工委和管委会机构,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在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二、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扎实推进。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作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抓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等9个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条例》规定的12项内容进行完善;按工作要求,配备了政务公开联络员,受理依申请公开;按《条例》规定,政务公开实行首长负责制,工作不到位、不作为的,由监察局单独沟通、约谈,并启动问责程序。
二是大力推进政府决策公开。省政府法制办认定我市是全省第一家率先推进政府决策公开。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方面,首先,建立了七项重大行政决策基本工作制度。即网络问政和专家论证制度、行政决策听证和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其次,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市政府制定了《宿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着力规范决策事项启动、前期准备、方案形成、审议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施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再则,健全政府决策议事规则。市政府出台了《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宿州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行政决策的规则。此外,大力推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如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每年都参加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主要涉及重大项目合作协议、拆迁安置问题、群众维权、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事项,在处理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决策建议等方面。如城中村改造工程,因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及时提出了有关法律建议,被市政府采纳。
三是强力推进权力公开运行。重点是科学合理界定各级各部门职责;精简下放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我市先后五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大大减少和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各部门都对行政处罚项目制定了细化标准。为了规范依法行政,市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宿州市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税收管理的意见》,将基本建设项目分为七大类,确定四类收费(税)标准和方法。严禁超范围、超超标准收费或变相收费。
四是完善职权目录和职权流程图。为了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基本完成职权目录和职权流程图编制的基础上,对职权目录和职权流程图编制进行了完善,并通过专栏、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市政府在效能建设活动中,还从市直43家单位筛选出120个涉企、涉民的重点科室及二级机构在报刊及门户网站上“晒权责”,对“晒权责”科室开展了万人评活动:集中问卷测评共计组织2803人参评,收到意见建议93条;网络测评累计参与投票109489人,提交评论841条。
五是集中宣传活动得到深入开展。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47号)下发后,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立即联合印发了《宿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都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区都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及典型经验、典型做法,进一步提高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市政务公开办除抓好活动期间的正常宣传外,还在市电视台《深度730》(时长20分钟)、《拂晓报》头版头条发了长篇专题报道。
六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财政工作的实际,制定预算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谨慎稳妥的原则扎实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拂晓报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二是定期在宿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编制宿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小册子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及有关单位;三是在宿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开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原则依据等预算编制规范性文件。四是2012年度由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经费支出35万元。五是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供给。
七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执行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的宣传力度,今年共发布政府信息125条。在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力度的同时,紧紧抓住中部崛起、皖北振兴、产业转移机遇,努力做好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争取和建设情况的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网站,及时公开最新工作动态。
三、考评存在问题得到整改落实。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我市201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反馈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对我市在全省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张曙光市长和张冬云常务副市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报告中涉及的问题、解决的任务与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加强调度,重点推进,限期完成。根据市政府两位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我们召开了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问题整改会,将我市2011年度政务公开在全省考核中存在的7个问题梳理情况和改进意见作了任务分解。8月中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发了两份明电,对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督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从有关部门抽调17名干部,分成4个组,于8月底9月初对市直56个部门(单位)、4个县2个区(包括开发区)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认真督查。年底前再次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表明,我市在全省考核中存在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四、关于几个要求报告问题的说明
1.关于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府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到12月底止,全市市、县、区共有525个单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网。其中政府部门320个,公共企事业单位95个,乡镇(街道)110个。共登录政府信息15万多条,一年是前三年的总和。
2.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没有收费和减免情况。
3.关于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市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府要求抓好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目前依申请公开100多件,已基本处理完毕。主要涉及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人防建设、客运燃油补贴、外资企业合同变更等事项。
4.关于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目前没有收到复议申请,墉桥、萧县各有一起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5.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少数地方和单位没能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没能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依法、有序进行;没能规范政务公开方式和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没能完善各项保障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年度考评结果看,少数地方和部门没能按照省、市政府制定的方案公开信息,对政务公开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
二是领导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县、区和市直大多数部门都能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办事机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落实。但也有少数地方和单位没有采取得力措施,特别是少数垂直部门领导不够重视,工作没抓到位,网上公开信息量不大。
三是信息量不对称。政府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是法定要求。有个别地方和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页上信息量很大,质量也很好,而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信息量不多不大,两者关系没处理好,存在信息量不对称问题。
四、2013年工作安排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宿秘[2012]25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精神。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调整工作思路,从长远的、大局的角度谋划整体工作。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一要大力推进政府决策公开;二要强力推进权力公开运行;三要全力推进公开《条例》落实;四要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3、积极探索审批方式创新。稳步推进审批项目“一表制”受理,解决窗口办件一次性告知不到位、受理不及时、录入不同步等问题。深化“四个一工程”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