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及时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宿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建华任组长,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诗万、市信息中心副主任朱坤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市档案局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一些乡镇也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市、县、乡(镇)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市政府先后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外地开展学习和调研。
2.开展集中培训。市信息中心连续举办三期培训班,对全市90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为深入贯彻《条例》,我市还制定了比较系统的培训计划。
3.广泛讲解《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分赴市直有关单位和部分县、区讲解《条例》,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区同志做《条例》辅导报告。
各县区、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市政府召开全体动员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宿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编制了各县、区、市直部门、垂直管理单位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单位代码;向各单位配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软件”,从而使市、县、乡三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使用统一软件,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从市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和市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市政府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县区各市直有的单位(部门)还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国家和省贯彻《条例》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宿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宿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宿州市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等六项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主动公开。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www.lfrdys.com),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共六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领导”、“政府机构”、“人事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规章”、“提交市人大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宿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政府会议”、“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市政府集中采购”、“应集管理”、“公告和新闻发布”、“民生公益”、“其他”共五十个子栏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皖单位也开通了信息公开子网站,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省政务公开办和省经济信息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后,我市已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并已经对市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以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内容直接替代门户网栏目内容,初步解决了“两张皮”和重复录入问题。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馆内(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市还通过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场宣传。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活动期间,24家市直单位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近千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余份,5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
2.加强经验交流。市政务公开办通过编发政务公开动态、开设网上专栏、对市直6家单位负责同志专题访谈在电视台、拂晓报播出和刊登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共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525个,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22000余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开通子网站85个,占市政府部门总数的80%,发布信息5479条,占全市发布总量的24%;县、区政府开通子网站354个,占总数的80%,发布信息15000条,占总量的68%;乡、镇政府开通子网站110个,占总数的20%,发布信息1700条,占总量的8%。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22000条,其中,“政府机构”栏目发布信息354条,占总数的1%;“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500条,占总数的2%;政府会议栏目发布信息1100条,占总数的5%。目前,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3个工作日,最长需要5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7个工作日,最长需要9个工作日。
在工作中,我市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积极向省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动态等信息,政务公开交流第12期,市级新闻媒体在市暨埇桥区政务公开宣传月和平时都及时宣传报道了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少数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公开的形式还不够规范、多样;有的公开制度不够健全、不完善,或者不敢全面公开。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进一步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特别是在对内公开上下功夫,做文章。认真抓好新拟定的6个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政务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市还将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可取消的坚决取消,力争做到在全省行政审批项目最少,门槛最低。不断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强化行政服务中心职能,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质量,真正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五、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应该公开没有全部公开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