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号: 003187229/201807-15447 信息分类: 监督保障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7-10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7-1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号: 宿政办秘〔2018〕53号 词: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0   保护视力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广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18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将适时对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终政务公开绩效考核。

 

 

 

 

201879    


宿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分工

 

工 作 任 务

具  体  要  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全年

2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会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把征集意见作为听取意见、完善方案、形成共识、提高社会认同度的过程。听证公告、公示内容、座谈会主要意见,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部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公开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凝聚共识。同时,做好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制度的落实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依法、规范,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全年

3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调整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廉政风险点、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应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部门网站公开,确保权力清单等事项对外公开的统一,避免产生矛盾。

各县、区政府,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4

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5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6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区政府,市工商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7

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的取得、注销等信息,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公示制度落实;继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本系统省级部门确定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种类、幅度及不同情形的适用标准,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告知、听证、公示制度;规范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各县、区政府,市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8

抓好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街道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财政转移支付年度安排、执行情况;三公经费预算与使用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年度安排、分配及使用结果;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9

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算和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要详细公开,并对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注释说明,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10

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规定,规范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公开目录、栏目设计、公开深度由财政部门进行细化性要求,组织各部门分项落实公开。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1

实行民生资金、项目公开清单制度,民生工程组织领导机构应于年初根据政府印发的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将所涉及的民生事项列成清单,纳入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时间节点。重点公开民生资金政策、年度资金安排、资金分配结果,细化至具体项目。县(区)、乡级部门和单位重点公开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减灾救灾、社会福利、住房保障、惠民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乡镇(街道)要同步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告栏、政府信息公开网、村务(社区)公开网公开,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手机短信、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12

按照《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和《宿州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实施办法》(宿政办发〔201433号)规定的范围与程序,深入推进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应当同时通过书面公告、本级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审计机关网站、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公告后,相关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发挥审计结果在促进财政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资金基金规范运行的作用。

各县、区政府,市审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13

抓好《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1812号)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各类重大建设项目信息,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

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4

抓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的贯彻落实,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各县、区政府,市公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15

抓好《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宿政办秘〔201833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教育、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基本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公开内容要全面覆盖各领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8月上旬编制完成各领域主动公开标准规范,9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升级,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于1020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

各县、区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扶贫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全年

16

各地各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7

市政府规章,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制发或者联合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代拟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行文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及其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均应及时进行解读。特别是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要重点解读。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重大政策的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全年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8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发布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应内容详实精准,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各部门全年领导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图表解读四种解读形式分别不少于3篇,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全年

19

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办、市扶贫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全年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20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重点关注涉及经济民生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加强收集研判,针对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引导舆论。认真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各县、区政府,市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21

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2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年内完成相关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组织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各县、区政府,市信息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3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核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各县、区政府,市网信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三)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24

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县区政府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各县、区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四)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25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建立完善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公报报送文件工作机制。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6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条例出台,各县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传日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

27

灵璧县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明确的试点任务和时间进度,高质量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优化公开平台,常态化落实信息发布,确保在国家、省验收评估中提交满意答卷。其他县区要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17]137号)要求,积极借鉴灵璧经验在试点事项上进行跟进,也可自主创新,为试点工作积累经验进行积极探索。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开展试点提供有力支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成各试点领域公开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标准规范编制有关工作。7月底前完成验收,对试点整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报市政务公开办。

各县、区政府,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7月底前

(三)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示范创新活动

28

在高标准完成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县区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政务服务公开、惠民资金(一项或多项)公开、脱贫攻坚公开、基层公告栏公开、村(社区)务事项公开中的一项或多项,市直部门围绕本部门承担的重点领域事项公开中的一项或多项在制度建设、公开目录、公开依据、各公开目录的事项与内容清单、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公开载体、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流程等方面进行试点探索,形成公开事项的标准化体系,努力形成品牌示范效应。对试点工作做得好的地方、部门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相应加分。

各县、区政府,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全年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9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各县、区政府,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五)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30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部署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订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各县、区政府,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六)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31

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市、县(区)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房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全年

四、加强监督保障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32

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就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专门听取汇报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通过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分析现状、提出对策等方式,组织推动好政务公开。各部门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每周或半月研究一次政务公开内容,督促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要点确定的任务,制定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实施方案。对本要点明确的牵头组织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会同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组织实施方案,并细化工作进度。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部门要就本系统各县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细化方案,与本系统职能业务一同进行培训,着力提高本系统的公开水平。各地各部门的实施方案于725日前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备案,并上网发布。年底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四、加强监督保障

(二)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33

继续将政务公开制度与业务能力提高作为领导干部主体班培训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与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政务公开理念;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的贯彻落实,市、县区分级组织政务公开培训,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提高承办人员专业素养,提高业务水平;建立跟班学习机制,县区可根据需要派员到市跟班学习,乡镇(街道)到县区跟班学习。

各县、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负责落实

全年

(三)加强政务公开考评和日常监测

34

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测与通报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继续委托专业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测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方法,市政务公开办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情况进行量化管理考核,对信息发布不及时、不规范、数量少等情况下发督办清单。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市政府办公室适时组织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评估,并通报结果,按规定对政务公开成效突出的市直单位和县、区政府予以表扬,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各县、区政府,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四)加强组织指导与督查

35

加大政务公开调研、交流力度,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调研督查活动,加大对薄弱地区和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推进方面的监督保障机制。

各县、区政府,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军分区,群团各部门

 

会员中心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客户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