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210/201806-84058 | 信息分类: | 领导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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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6-19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6-19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领导解读:全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进展情况 | ||
文号: | 关键词: |
一、进展情况
(一)2018年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规模1759.8公里,其中已提前实施754.4公里(两年完成三年计划任务4801.2公里),新增实施非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通村硬化路工程1005.4公里。目前,埇桥区施工单位已进场整理路基;砀山县正在开展施工前清障工作;灵璧县已有8个乡镇发布中标公告;泗县挂网招标中;萧县正在进行招标前审计。截止3月中旬,全市开工建设1105.4公里,开工率62.8%;完工754.4公里,完工率42.9%。
(二)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各县区政府统筹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完成省下达任务基础上,自筹资金,安排通村道路建设。据各县区上报汇总统计,2018年地方自建通村道路计划安排实施5818公里。其中泗县2254公里,完成招投标1072.4公里,开工596.8公里,完工281.8公里;灵璧县2155公里,已有18个乡镇发布中标公告;砀山县432公里,3月底完成招投标工作;埇桥区907公里,已挂网招标262公里,进入标前审计310公里,其余正在招标前筹备;萧县70公里,正在招标前审计。
二、重点工作
(一)谋划好。去年底,我局督促和指导各县区超前开展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各项工作,确保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二)落实好。年初结合省最新政策,联合市扶贫局、财政局修订完善《宿州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管理办法》和《2018年宿州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考核办法》,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到实处。
(三)保障好。为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会同市财政局精准测算市级补助资金502.7万元, 2月份已足额拨付到位。
(四)推进好。形成与扶贫局、财政局、工会、县区之间的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良好推进机制,制定《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劳动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参建单位的积极性,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建设任务。
全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招投标前期工作进展较慢,标前审计过长,部分县区未针对“十大工程”开通绿色通道。二是筑路原材料采购难、供需不足等因素影响项目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调度,合力推进。按照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对前期工作进度慢的县区,增加督查调度频率,督促县区加快完成;对已完成招投标的县区,全力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二是提前谋划,积极争取。按照省厅要求,切实做好4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是注重督查,确保质量。积极开展工程建设进展综合督查,重点对省下达任务建设情况、县乡公路畅通工程交(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过程质量巡检和交竣工验证检测,全力克服筑路原材料上涨的不利因素,确保工程质量优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