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210/201806-20312 | 信息分类: | 领导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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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6-19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6-19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领导解读:宿州优先发展城市公交 | ||
文号: | 关键词: |
近年来,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公交发展,认真贯彻国家、省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公共交通发展主体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政策、规划、资金、用地、宣传等方面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全力推动宿州公交发展。
(一)完善政策保障。先后制定《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优先发展宿州公交有关情况的意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宿州市主城区、各园区公交候车亭建设工作的通知》、《宿州市城市公交运行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2017年连续四年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列入市政府惠民实事,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坚持规划引领。先后审议通过了《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宿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宿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3~2030)》,对宿州市城市综合交通方式,尤其城市公共交通指明了发展方向,确立了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细化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具体方案。
(三)开展创建活动。2016年4月,宿州市成功申报安徽省首批创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创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辖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2017年分管副市长两次召开专题调度会,梳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四)落实用地保障。为了破解公交建设用地保障难题,宿州市政府于201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通知》,建立政府无偿划拨用地政策,明确凡涉及到城市公交建设用地,全部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提供净地、财政负责建设、公交企业使用管理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对于保障公交用地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