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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召开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年6月4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环保局会议室

发布单位:宿州市环保局 市新闻办

内容简介:宿州市环保局召开2017年度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市环保局副局长马昭军分别就2017年全市水环境、空气环境、城市声环境、土环境质量状况做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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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视频

发布会详情


发布人:市环保局副局长马昭军

发布实录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光临宿州市环保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环境质量一直是群众关心的一个热点话题。根据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今天,我们举行2017年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下面,有请环保局副局长马昭军同志向各位介绍我市2017年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马局长介绍情况。

       发布人:

    2017年,市委、市政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被列入全市“2+4+2”重点工作格局,摆上突出位置。深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配合开展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和土壤污染防治持久战,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污染整治有序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解决了一批制约经济发展,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流域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噪声环境保持稳定,并呈现出持续改善,稳中向好的态势。

宿州市城区空气质量指数年均值为108.6,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全年空气优良天数为182天,优良率为50.8%。污染天数176天,无效数据7天。其中轻度污染127天,中度污染44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气5天。距达到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尚有差距,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2.5、PM10,全年全市无酸雨。

市辖10条主要河流共计5个国控监测断面和26个省控监测断面,国家对宿州市考核的5个断面全部满足国家考核要求。奎河主干及主要支流入境5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Ⅳ类-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等,新濉河入境断面水质为Ⅴ类,出境考核断面水质为Ⅳ类,优于国家考核标准Ⅴ类要求;新汴河团结闸断面、芦岭断面分别为Ⅲ类,优于于国家考核标准Ⅳ类考核要求;沱河关咀出境水质为Ⅲ类,满足国家考核标准Ⅲ类要求;浍河出境断面湖沟监测结果达到Ⅳ水质要求,满足国家考核Ⅳ类标准要求;沱河芦岭断面水质为Ⅳ类,满足国家考核Ⅳ类标准要求。县界断面水质依然不如人意,常年为Ⅳ类至劣Ⅴ类,县城、乡镇、村庄存在黑臭水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

宿州建成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Ⅲ类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

2017年宿州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共设110个点位,等效声级均值为53.2dB(A),较2016年上升1.1分贝,符合标准要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9.2dB(A),较2016年上升0.9分贝,符合标准值要求;功能区噪声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土壤环境正在开展调查祥查,尚未发现突出污染地块。

     主持人:

下面请马局长介绍一下下一步我市环保工作安排。

    发布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习总书记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地方党委政府加强环境治理,在大气方面,围绕五控全面精准施策。

水环境方面,围绕完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河流朱提生态修复,保障饮水安全。强化督察调度,严格执法监管,努力使我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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